【考点精释】
一、 产力异常
产力异常以子宫收缩力异常最多见。子宫收缩力异常分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2类,每
类又分协调性与不协调性2种。
(一) 产力异常的病因(★★★)① 子宫收缩乏力病因: 常为精神紧张、头盆不称、子宫过度膨大(双胎,羊水过多)大量使用镇静剂等。② 子宫收缩过强病因: 常为急产、头盆明显不称,缩宫素使用不当等。
(二) 临床表现(★★★)
1. 子宫收缩乏力
(1) 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: 表现为子宫收缩具有节律性、对称性、极性,但强度弱,持续时间短,间歇长。其特点为子宫收缩达高峰时,子宫体不变硬,按压子宫底部,仍可出现凹陷。常表现活跃期延长、活跃期停滞、第二产程延长、滞产等。
(2) 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: 表现为子宫收缩失去节律性、对称性、极性。其特点为子宫收缩时,宫底部不强,中段或下段强,宫缩间歇时子宫壁不能完全放松。这种宫缩不能使宫口扩张、胎先露下降,属无效宫缩,常表现为潜伏期延长。
2. 子宫收缩过强
(1) 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: 表现为子宫收缩具有节律性、对称性、极性,但宫缩力过强、过频。如产道无阻塞,分娩可在短时间内结束,总产程不足3小时,称急产。
(2) 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: 有2种表现: ① 子宫强直性收缩: 指子宫颈内口以上部分的子宫肌层强直性痉挛性收缩,特点为产妇持续性腹痛、拒按腹部、烦躁不安,胎位摸不清,胎心听不清。可在脐上见到一环状凹陷,即病理缩复环。② 痉挛性狭窄环: 指子宫壁局部肌肉呈痉挛性不协调收缩而形成的环状狭窄,特点为产妇持续性腹痛、烦躁,宫口扩张慢,胎先露下降满,胎心律不规则,阴道检查可触及狭窄环,但不随宫缩上升。
(三) 对母儿的影响(★★★)
1. 子宫收缩乏力由于子宫收缩乏力,导致产程延长,而胎头压迫盆底过长,形成生殖道瘘,宫缩乏力,导致产后出血,产后感染。对胎儿易发生胎儿窘迫。
2. 子宫收缩过强可致产妇软产道撕裂,严重时可致子宫破裂,产后出血,产后感染。
(四) 治疗原则(★)
1. 子宫收缩乏力① 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: 以改善全身情况为原则,如无头盆不称,估计可从阴道分娩者,应予加强宫缩的措施,如有头盆不称,应剖宫产结束分娩。② 不协调性宫缩乏力: 原则是将不协调宫缩变为协调宫缩。
2. 子宫收缩过强① 协调性宫缩过强: 如有急产史应提早住院,临产后禁止灌肠,及早做好接生准备和抢救新生儿窒息准备。② 不协调性宫缩过强: 以寻找原因,及时抑制宫缩为原则。
(五) 护理措施(★★★★)
1. 子宫收缩乏力对子宫收缩乏力的产妇,如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遵医嘱做好剖宫产术前准备,能从阴道分娩者遵医嘱给予镇静药让其充分休息,补充水分及营养,以加强宫缩,严密观察产程,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医师并配合处理。
2. 子宫收缩过强对宫缩过强的产妇,应多陪伴严密观察产程,分娩时尽可能做会阴侧切术,新生儿按医嘱给予维生素K1肌注,预防颅内出血,提前做好接产和抢救新生儿窒息的准备或抑制宫缩的准备。
二、 产道异常(★★★)
产道异常分为骨产道异常和软产道异常,以骨产道异常多见。
(一) 骨产道异常的临床表现为骨盆狭窄,常见类型有4种: ① 入口平面狭窄,即扁平骨盆。表现为胎头衔接受阻,不能入盆,有时跨耻征阳性。② 中骨盆和出口平面狭窄,即漏斗骨盆。表现为临产后先露入盆困难,造成持续性枕横位或枕后位,使产程进展缓慢,甚至停滞。③ 骨盆3个平面狭窄,即均小骨盆。多见于身材矮小,体形均匀的妇女。④ 骨盆失去对称性,即畸形骨盆。
(二) 软产道异常的临床表现① 阴道异常,有阴道横隔、阴道纵隔、阴道狭窄和阴道尖锐湿疣。② 宫颈异常,有宫颈水肿,宫颈粘连等。软产道异常可影响胎头娩出,容易造成软产道撕裂。
(三) 护理措施
1. 入口平面轻度狭窄入口平面轻度狭窄、头产式、胎儿不大、胎心率正常者,可协助医师试产。试产的要点为,专人守护,严密观察宫缩、胎心、产程进展情况,试产2~3小时,发现异常胎儿窘迫,应及时报告医师,停止试产,并做好剖宫产术前准备。
2. 中骨盆平面狭窄若宫口开全且双顶径达坐骨棘水平或以下,可行阴道助产。对中骨盆狭窄的产妇若双顶径不能通过坐骨棘水平以下,应做好阴道助产或剖宫产准备。
3. 骨盆出口平面狭窄,不应试产,应酌情行阴道助产或剖宫产准备。
三、 胎位、胎儿发育异常(★)
(一) 常见胎位异常的临床表现① 胎头位置异常: 最常见的胎位异常,有持续性枕后位、枕横位。表现为临产后宫口未开全,过早使用腹压,过早屏气,导致宫颈水肿,第二产程延长。② 胎产式异常: 以臀先露(臀位)最常见,臀位可导致胎膜早破,脐带脱垂,胎儿窘迫,新生儿窒息,新生儿产伤等。肩先露(横位),虽极少见但对母儿最不利,可导致宫缩乏力和胎膜早破,严重时,可发生子宫破裂。
(二) 胎儿发育异常① 巨大胎儿: 是指胎儿体重达到或超过4 000 g者。② 胎儿发育异常: 可以造成难产,导致宫缩乏力、产程延长、产道损伤、产后出血、新生儿产伤等。③ 处理原则: 定期产前检查,提前入院待产以决定分娩方式。 |
|